摘要
反垄断法中的宽恕制度,是各国用以发现并查处卡特尔案件的利器,其有助于从内部瓦解垄断同盟,提高反垄断执法效率。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反垄断执法实践经验不断累积,宽恕制度也得到一定运用。但我国现阶段反垄断法在立法与实践中仍处于不断完善与发展的阶段,因此相较于发达国家,宽恕制度在立法层面仍较为笼统,在实践中也存在激励性较差、覆盖面较小、难以主动适用等问题,适用问题一直引起学界关注与讨论。因此,为帮助我国反垄断法宽恕制度更好发挥其激励作用,服务于我国反垄断实施,需要结合我国反垄断立法与近年执法实践进行研究,对比宽恕制度的域外适用,以寻求更好地解决路径。
出处
《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
2023年第9期47-51,共5页
Price Supervision and Anti-Monopoly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