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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意见分歧在“两法”下的协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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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评标和定标是招标采购程序的重要环节,评标定标活动的合法性对招标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至关重要,评审专家规范评审、采购人合法定标是招标采购程序的重要保障。江苏省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在全省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中推进“评定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苏建规字[2023]2号,以下简称《江苏“评定分离”意见》)将“评定分离”定义为: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的价格、技术、质量、品牌,投标人履约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审后,向招标人推荐一定数量不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再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报告和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结合项目规模、技术难度等因素,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择优确定中标人。
作者 杜广源
出处 《中国招标》 2023年第10期68-71,共4页 China Tend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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