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原是先民们对自然土地的崇拜,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部族的融合,“社”的文化内涵不断演变,后逐步融合英雄祖先崇拜,成为政权的象征。大禹治水有功,被夏人尊为“社神”。商汤灭夏后,欲迁夏社。“迁夏社”乃变更社神之义。文献中把“社”“稷”二神对举,稷神原为“烈山子柱”,商汤变更为“周弃”,这种行为称为“迁”。对于夏社“社神”,商汤计划也采取类似方式,此举引起遗夏势力的反对,被迫终止。商汤命伊尹报祭夏社,表明灭夏兴商得“天命”的正当性以及商政权建立的合法性。
出处
《殷都学刊》
2023年第3期27-32,共6页
Yindu Journal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委托项目之子项目“殷商社会文化形态与甲骨文研究”(16@ZH017A6)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研究项目“殷墟小屯村中村南新出甲骨卜辞研究(17YJC770005)”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