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裁判要旨】电商平台内经营者在设置商品标题时,擅自使用他人商标,容易导致消费者误认混淆的,属于商标侵权;若设置的商品标题中组合使用“不低于+他人商标”的字样,虽不属于商标性使用,不会造成消费者产生误认,但客观上会导致原本打算购买商标权人商品的消费者转而购买被告的商品,从而实际会抢夺交易机会,且在其商品标题中使用上述字样亦反映其攀附商标权人商标的故意,有违诚信原则及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出处
《人民司法》
2023年第26期88-91,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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