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修的《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于2023年7月1日起实施,规定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总体要求、贮存设施选址和污染控制要求、容器和包装物污染控制要求、贮存过程污染控制要求,以及污染物排放、环境监测、环境应急、实施与监督等环境管理要求。本次标准修订幅度大、要求细致且严格,对企业危险废物贮存合规性有较大影响。石油石化企业危险废物种类多、产生与贮存量大、成分复杂,潜在环境风险高,应开展对标评估、限期完成整改,严控生态环境风险。
出处
《化工安全与环境》
2023年第11期52-55,共4页
Chemical Safety & Enviro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