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22】94号)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国市监稽发【2022】99号)要求,扎实推进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我省编制了《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灵(2023年版)》(以下简称尔《指导目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出处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3年第22期1-3,共3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Shandong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