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阎梅英(1912~1993年),女,汉族,彭阳县小岔乡人。1935年,她受长征过境红军影响,同情革命,主动在家中收留红军伤员,悉心照料,竭力疗伤,使4名伤员得以安全康复归队。1936年,阎梅英赢得西征红军干部信任,积极为红军准备干粮、开水,腾出住房,开展拥军活动。同年,红二十八军一部设在其家办公,受军首长嘱托,阎梅英开始从事组织工作,帮助红军打探情报,发动妇女制衣纳鞋支前,踊跃开展抗敌后援会筹建工作,后被任命为草庙抗敌后援会妇女部长。
出处
《宁夏画报》
2023年第8期95-9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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