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络暴力并非规范的概念,从其侵犯的客体出发,网络暴力是指通过网络实施的或者在网络中实施的,导致或者可能导致身体、性或心理伤害的明确行为或者象征行为。网络暴力行为侵害刑法上明文规定的人身权利客体时,就具备了将其作为犯罪处理的前提性条件。当其具备同等的甚至更重的危害同一人身权利客体时,就具备了将其作为犯罪处理的实质性条件。当其在侵害方式上具备与该罪传统方式相当的性质时,就具备了将其作为犯罪处理的规范性条件。
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
2023年第9期159-159,共1页
CHINESE SOCIAL SCIENCE DIG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