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济宁市人社局在探索创新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下放绩效分配自主权的过程中,注重发挥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主观能动性,建立健全部门单位自我约束和行政职能部门外部监督相结合、双发力的监管机制。坚定不移地发挥管理职能部门、主管部门、事业单位及职工、社会监督机构等多方力量的积极性,坚定不移地走放权、授权与监督、规范相结合的改革之路,积极构建长效机制,促进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规范有序发展。
出处
《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23年第9期26-27,共2页
Shandong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