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一些乡镇干部掌握实权后大搞权力寻租,利用自己的职位和权力谋取个人私利。在李兆名的受贿“生涯”中,他将手中的权力发挥到了极致。2017年至2022年,李兆名在担任海南省白沙县荣邦乡党委书记和牙叉镇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扶贫领域工程、美丽乡村建设、农业种植、物业承包等项目上为他人谋利,并先后以外出游玩、女儿买宝马车、情人建房、购买房产、装修房屋、打麻将缺钱等为由,收取11名私企老板好处费总计347.78万余元。
出处
《公诉人》
2023年第8期14-17,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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