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数字媒介技术催生的新型文学样态,数字文学在概念特征、发展历程、研究对象、技术形态等方面都不等同于网络文学,不能用网络文学指代数字文学,否则将影响数字文学合法性地位的确立以及未来研究的广度和深度。数字文学为文学生产搭建了广阔的话语平台,改变了传统文学叙事模式,丰富了读者阅读体验,但同时也引发人们对叙事意义完整性、作品文学性、媒介依赖等的争议。目前,数字文学在我国发展面临诸多挑战,如何解决超文本或交互性多媒体文学创作难度大、文学性与媒介技术性二律背反、数字化阅读普适性等问题,都值得研究者认真反思。
出处
《文艺评论》
CSSCI
2023年第5期48-55,共8页
Literature and Art Critic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