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前馈控制被广泛应用于超级平台企业的内部管理和商业模式之中,在带来显著绩效提升的同时,也造成平台企业相对于外包员工、入驻商家以及消费者等利益相关群体的控制优势,形成对既有监管技术和监管能力的挑战。传统政府监管模式是基于反馈控制而设计,基于反馈控制的政府监管与平台企业前馈控制运营模式之间存在“代差”,导致了监管部门在平台企业监管方面的被动。“前馈监管”则要求监管部门同样基于前馈控制设计监管制度,通过构建大数据分析模型对平台企业行为后果进行预测预警,提前布局监管措施。“前馈监管”可以被视为回应性监管的一种特殊形态,是基于预测预判基础上对回应环节的前置。构建前馈监管与回应性监管协调衔接的监管体系,是推进平台企业监管常态化的可行路径。
作者
周鲁耀
卢嘉颖
Zhou Luyao;Lu Jiaying
出处
《中国市场监管研究》
2023年第9期10-17,共8页
Research on China Market Regulation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基于政企双重属性的功能类国有企业行为监督体系研究”(22BZZ057)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