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学院办大学”是趋近扁平化的校院关系,实质是重构校院权力配置,通过制度分权优化权力结构,实现学院自主办学。“放管服”改革有助于优化“学院办大学”中办学自主权的纵向配置。以浙江省高等院校为例,通过6所高校大学章程文本分析,12所高校161位行政管理人员的问卷调查以及7位高校教授的质性访谈,发现目前“放管服”改革推动“学院办大学”的作用有限,仍存在权力下放流于形式化,校院主体深陷冲突泥潭;权力监管未得到有效保障,协同治理停留于口号层面;公共服务配套措施不完善,学院承接权力的流畅性堵塞等深层次问题。据此,推动“学院办大学”的实现需要完善大学章程体系建设,厘清放权边界,推动权力下放法治化;积极推动服务型高校建设,理顺监管与服务机制,保证权力下放合理化;持续推动实体性学院建设,优化学院内部治理体系,提升学院接权能力。
出处
《高教探索》
北大核心
2023年第5期18-24,共7页
Higher Education Exploration
基金
2019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势学科重大资助课题“经济发达地区教育现代化的实践模式与发展理路——以Z省为例”(19YSXK05ZD)的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