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当前绿色低碳转型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民营企业生态环境责任及可持续发展问题成为社会持续关注的焦点。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承担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的重大责任。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民营经济的重要论述,坚持绿色司法导向,依法能动履职,创新司法服务保障举措,全力提升司法质效,支持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壮大。2022年,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命名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
出处
《中国审判》
2023年第18期102-10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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