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 分析基本药物目录中儿童用药在昌吉地区医疗机构中的可及性,为后期相关部门制定药品政策提供依据与支持。方法通过对儿童用药的政策梳理可及性现状,选取某市3所医院,基于世卫组织(WHO)/健康行动国际组织(HAI)标准调查方法,从价格水平、可获得性、可负担性和中位价格比(MPR)4个维度设计调查问卷,分析当前儿童用药品可及性存在的问题,儿童用药各环节存在的问题,为某市儿童用药管理提出相应的对策。结果 在原研药方面,提示医院1和医院2儿童原研药的可获得性低,医院3的儿童原研用药不可获得,三家医院地区补充目录药品原研药均不可获得。在仿制药方面,医院3全部药品和全球核心目录药品可获得性低,地区补充目录药品可获得性较高;医院1的全部药品和地区补充目录药品可获得性低,全球核心目录药品的可获得性较高;医院2的全部药品,全球核心目录药品和地区补充目录药品的可获得性较高。医院1的全部药品,全球核心目录药品和地区补充目录药品的销售价格均为最低,医院3的全部药品和全球核心目录药品的价格最高,而医院2的地区补充目录药品价格最高;3所医院可负担的药物均为9种。MPR <1.5的药品品种有5种。结论 与原研药相比,仿制药有更高的可获得性,三级医院总体上可获得性药品价格均优于二级医院。
出处
《中国处方药》
2023年第10期73-75,共3页
Journal of China Prescription Dru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