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企业数据“三权分置”的法律构造 被引量:12

Legal Structure of"Separation of Three Rights"of Enterprise Data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网络数据信息的爆炸式增长标志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物联网和区块链技术的广泛运用,对企业数据的法律保护提出了全新的挑战。《民法典》虽已明确了数据可以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给予保护,但在具体企业数据的保护路径上,法学界及司法实践中仍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对于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侵权责任法等传统的保护路径,企业数据保护面临着情景难题、领域难题和实践难题。以数据价值区分视角构建企业数据权利体系,根据企业数据动态衍生过程中的不同价值阶段,可以将企业数据区分为原始数据、数据集合与数据产品,分别以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控制权和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模式进行权利构建,并对“三权”的协同运作机制与“三权”的限制规范进行明确厘清,力求实现以数据安全为前提的数据共享,为数字经济的繁荣提供法律支撑。
作者 房绍坤 周秀娟 Fang Shaokun;Zhou Xiujuan
机构地区 吉林大学法学院
出处 《社会科学战线》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9期226-238,共13页 Social Science Front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BFX107)。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2

共引文献2653

同被引文献226

引证文献12

二级引证文献34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