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事诉讼法(2018年修正)》的公布与实行,意味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通过试用期,“转正”为刑事立法。学界对值班律师、辩护权保障、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等重要问题已展开较为充分的探讨,但涉及被害人的相关研究则较为单薄。被害人作为刑事诉讼中的重要主体,其权利的保障,既关系个案中被害人利益的修复,也关乎刑事诉讼中公平正义价值的实现,更是司法公正的内在要求。被害人权利保障包括程序参与权的配置、参与度的深浅、满意度的高低等,但上述各方面,在实践中均存在改善的空间,应通过建立量刑建议参与机制、畅通意见表达渠道、强化法律帮助措施等,实现被害人的“有效参与”。
作者
黄晨璞
郭天武
Huang Chenpu;Guo Tianwu
出处
《学术研究》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0期68-72,共5页
Academ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