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基层治理制度和利益分配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创新。实践中,“三变”改革存在法律制度和风险预防制度方面的制约,应从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和健全风险防范制度方面进行完善,即加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严格落实农业保险、探索财政资金退出机制等,以期深入推动乡村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早日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美好愿景。
出处
《农村农业农民》
2023年第21期18-20,共3页
RURAL AREAS,AGRICULTURE & FARM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