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由之路。绝对贫困消除之后,贫困治理的焦点转移到相对贫困治理。文章基于整体性治理理论,研究分析乡村振兴与相对贫困治理的内在逻辑,得出乡村振兴与相对贫困治理在时序、场域、内涵方面协同互构,是历史与现实的有机统一的结论。但由于治理主体与权责不匹配、规划与制度不完善、技术与需求不同步等原因,当前乡村振兴与相对贫困治理协同发展陷入了碎片化困境。针对以上碎片化问题,从整体性治理视角出发,提出强化主体协同与权责同构、完善顶层设计与制度落实、健全数据系统与信息平台的破解路径,提升乡村振兴与相对贫困治理协同发展的效能和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