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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斯、某物业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再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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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案为(2021)浙民再331号民事判决。相关焦点问题是:物业服务费的诉讼时效如何认定。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认为,就每年应缴纳的物业服务费而言,其性质相同,合同虽约定物业服务费每年定期缴纳,但该债务应属于不同笔债务,而非同一笔债务的分期履行。故业主每年应缴纳的物业服务费系独立之债,就每年物业服务费的诉讼时效而言,均应独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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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建筑》 2023年第9期100-10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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