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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为员工补缴社保后,能否要求员工返还已发放的社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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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读者提问:2020年7月,小陈大学毕业后应聘到一家公司做文员。为了拿到更多的工资,小陈向公司申请,把公司应承担的社保金直接作为补贴与工资一起发放。后双方协商一致,公司每月向小陈发放工资时额外发放相应的社保补贴,不再为小陈缴纳社保。2022年12月,小陈不满公司调岗降薪,提出辞职。之后,小陈以公司擅自变更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等为由提起仲裁。仲裁机构裁决公司为小陈补缴其就职期间的各项社会保险。公司按照裁决为小陈补缴社保之后,要求小陈退还之前给其发放的社保补贴。请问,公司的主张合理吗?
作者 陈鸽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妇女生活》 2023年第9期19-1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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