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国的高等教育走在世界前列,在历史中形成了特有的治理模式,大学权力的运行按照决策-执行-制衡-监督的路线实现,在欧洲大陆国家的高等教育体系中具有很强的代表性。法国大学校院两级权力运行机制具有大学章程界定权责边界、学院实权保障学术自由、多元主体协商治理、契约管理强调内外评估等特征,这对我国大学内部治理现代化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出处
《延边教育学院学报》
2023年第4期44-48,65,共6页
Journal of Yanbian Education College
基金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基于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校院两级权力运行机制研究”(BIA210163)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