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22年版)》指出:“审美创造是指学生通过感受、理解、欣赏、评价语言文字及作品,获得较为丰富的审美经验,具有初步的感受美、发现美和运用语言文字表现美、创造美的能力;涵养高雅情趣,具备健康的审美意识和正确的审美观念。”
出处
《语文世界(中旬刊)》
2023年第8期58-59,共2页
The World of Chinese Literature
基金
南通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课题“融美润心:以立德为中心的学科美育实践研究”(编号:GH2022088)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