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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不孝有三”与曾子“孝有三”是一体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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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孝有本义延义仿义,本义的孝是善待父母。周公倡尊尊亲亲。孔子批评(五不孝之类的)世俗孝道观之关注赡养几个事,他超越个事思维,开创类事分级思维;孔子三孝观高低序列是敬——爱(喜欢)——赡养。曾子有发展,“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此亲指父亲母亲;敬是尊而恭诚,属积极的尊;弗辱应该指弗玷辱即防止连累;孟子发展养论),这是位势高低的视角(身份高位论尊,人际论防连累,情势弱位论养);广义三级孝序一体两面,反面为“不孝有三:大不孝不尊亲,其次玷辱即不防连累,其下不养”。尊重:积极用法是仰视级的地位看重;要尊重他人等劝导语里的尊重是消极用法,指自制性的地位看重,即惜重,此尊指惜。广义养可分赡养、护养、照养。——孟子在《离娄上》第19章辩护曾子事亲,其实是纠正曾子在“孝有三”语段里的谦虚自评,即接谈“孝有三”话题;再在第26章说“不孝有三”,相距仅193字;它必定正反对称:语境确证这个“无X”的意思是尊亲之反面即无尊。——类事排序的位势三孝观与个事排序的轻重百孝观(反面是:不孝事多,伤虐事重,弑亲最大),视角可互补。赵岐“三不孝”是误解。三字从来不虚指多(几非多),更不能指很多。
作者 刘霖映
出处 《今古文创》 2023年第40期70-73,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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