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香港国安法实施三年来,结构性地弥补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国家安全法律漏洞,对香港地区的法治、人权与民主起到了保障和促进作用,有效维护了中国国家安全,巩固了“一国两制”的整体制度安全,并为香港地区法治优化和社会改良提供了制度前提和实践契机。香港国安法实施涉及国家制定法与香港普通法的规范融合问题,客观上存在法理正当性深化和制度斗争问题,其总体趋势是香港国安法法治权威的规范落实与香港普通法司法心智的结构调适。香港国安法在国际空间的法理话语权斗争日趋激烈,反映出美西方干预势力对“一国两制”的制裁干预在升级,倒逼中央和特别行政区政府展开合法、协同的舆论斗争和法律反制。香港国安法的域外效力符合国际法治通例,也是维护中国国家安全的客观需要,具有正当性与合理性。美西方制裁香港国安法官的动议暴露霸权性质和反法治的规范缺陷,必然遭受法理批判和制度反制。在香港国安法全面准确实施的条件下,香港民主法治的新秩序稳健形成,香港国安法的制度发展规范可期,“一国两制”行稳致远具备坚实的制度基础和光明前景。
出处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3年第5期56-73,共18页
Journal of The Central Institute of Socialism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落实中央对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研究”(22ZDA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