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区卫生健康委、江北新区卫生健康和民政局,各相关直属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23〕1号)和《南京市司法局关于统筹推进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推进全市卫生健康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建立完善,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结合行政执法实践,我委制定了《南京市遗体和器官捐献条例》《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条例》《南京市献血条例》的行政处罚行政裁量权基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出处
《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3年第9期41-56,共16页
Nanji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