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局属各单位、各区财政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持续打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财政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市财政局制定了《北京市财政行政领域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以下简称《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出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3年第31期16-40,共25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