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著作权法》以保护创作和建立利益平衡关系为立法目的,旨在促进传统文化的繁荣与发展,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本文将以苏州过云楼藏书楼相关史料题材汇编作品著作权纠纷为例,试论以相同的历史题材创作的不同文体的作品,如何在《著作权法》合理的保护范围内再创作,为公开历史事实资料的使用划出了清晰的界限,即不因先行使用而被独占,仍属于他人可以创作利用的公有素材。本文还进一步对史料汇编类作品著作权的归属加以分析解读,以期在图书编辑出版中遵循著作权的合法边界,保护好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历史文化遗存的合理利用和出版事业的蓬勃发展。
出处
《出版参考》
2023年第10期29-31,共3页
Publishing Refer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