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熊秉明《中国书法理论体系》一书将中国古代书法理论分成“喻物派”“纯造形派”“缘情派”“伦理派”“天然派”“禅意派”六大系统,其分类历来争议不断。熊秉明虽然发表《关于〈中国书法理论体系〉的分类》对分类争议给予详细回复,但六大系统分类争议依然悬而未决(笔者以“层次之辨”名之)。简要梳理相关争议的焦点,对“层次之辨”既有研究成果进行回顾,并试从西方艺术理论及冯友兰《人生哲学》“三道十派”等思想入手,对六大系统分类层次作猜想,并简要剖析,进一步地阐述六大系统中前三派“内在的逻辑的关联”以及后三派的思想渊源,作为《中国书法理论体系》“层次之辨”的一个回答、一种推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