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现数字弱势群体权益保障是建设包容和谐数字社会的应有之义。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致使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不断受到侵害,部分社会成员因此沦为数字弱势群体。当前我国数字弱势群体主要分为数字技术型弱势群体、数字能力型弱势群体以及数字心理型弱势群体。将社会包容理论嵌入数字弱势群体权益分析框架是解决数字鸿沟的旨归。然而,由于政策掣肘、社会障碍、技术壁垒、法律缺位以及可行能力贫困的共同作用,数字弱势群体面临诉求缺位和权利保障不佳等困境。对此,要结合技术治理特点,构建以适配性和长效性为主的法律规制;明确公共责任,健全具有精准性和回应性的制度设计;整合多元力量,推动建立整体性和系统性的社会协同治理机制,共同保障数字弱势群体在数字化时代的权利实现和能力提升,弥合数字鸿沟,促进共建共治共享数字包容型社会治理格局的形成。
出处
《河北企业》
2023年第11期152-154,共3页
基金
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基于社会包容理论的数字弱势群体权益保障机制研究”(HB22SH007)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