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居住权制度在《民法典》物权编中的正式确立是中国民法史上从无到有的制度创设,不仅意在满足特定人群的生活居住需求,也为实现房屋使用形式的多元化拓宽路径。然而,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居住权制度作为我国一项全新的制度,其在法律层面的设立仅是开始。在规范设计上,《民法典》更多侧重于对居住权制度的原则性规则指引,其具体法律适用仍显笼统,还需在解释论上对居住权制度的具体规则进行补充完善,为法律适用提供精准明晰的指引。
出处
《上海房地》
2023年第11期55-59,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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