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解决涉枪支刑事案件定罪“唯数量”的问题,2018年“两高”联合发布的《关于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气枪铅弹刑事案件定罪量刑问题的批复》,确立了定罪的综合裁量标准。综合裁量定罪标准较之以往的单一数量定罪标准具有全面反映出犯罪社会危害性大小、确保定罪的形式与实质的统一、维护个案的公平正义等积极价值,因而受到理论界普遍认可并在多部司法解释中有所体现。但是,对196个枪支犯罪刑事案件梳理分析发现,司法实践中综合裁量标准存在难以适用和被滥用的风险。定罪综合裁量标准的规范化适用的路径在于:出台相应司法解释或指导性案例,根据枪支致伤力大小等情节类型化、规范化定罪标准,从刑事程序上规范法官权力。
作者
李文吉
徐薇薇
LI Wen-ji;XU Wei-wei
出处
《淮阴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6期572-579,共8页
Journal of Huaiyin Teachers College(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