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区块链数字资产是动态的,其权利和价值具有不确定性,突破了现有财产权架构,我国现行法律对其合法性也持部分禁止的态度。这使得作为执行标的的区块链数字资产难以符合民事强制执行的明确性要求。对此,需要确定区块链数字资产背景下“给付内容明确”的全新适用路径。一方面,审执分离并不绝对。尤其在区块链数字资产的背景下,鉴于该类资产所具有的动态性特征,法院难以在审判程序中确定被执行人是否持有或控制区块链数字资产,引发“审而难执”的困境,因此可以适当地向执行法院转移确定执行标的内容的任务。另一方面,根据区块链数字资产类型的不同,应当遵循一种差异化的执行标的明确方式。具体而言,原生型区块链数字资产应以密钥获取为核心,映射型区块链数字资产应以锁定现实资产为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