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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5年,浙江地方立法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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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每届省人大常委会换届后第一年,由省委审定后转发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立法工作的意见,并召开全省立法工作会议,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形成的做法,是省委加强对立法工作领导的直接体现,也是人大发挥立法主导作用的重要抓手。2023年9月上旬,省委转发了《中共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本届立法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重点举措,是指导我省地方立法的纲领性文件。
作者 余文斌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浙江人大》 2023年第10期25-27,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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