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诚信的公私类型问题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的重要理论问题。将诚信分为公信与私信两种类型,需要建构诚信的公私结构分析方法。这一方法,以诚信主体的权力、权利差别为主线分析诚信关系,划分公信私信类型。公信是指公共权力主体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所表现的信用状况。私信是指私权利主体处理私权利所表现的信用状况。公信包括立法公信、政务公信和司法公信,公共服务公信是政务公信的组成部分。私信主要包括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私权利主体在经济活动中所表现的信用。公信与私信在依托领域、契约形式、价值渊源、主体地位和影响力等方面都存在差别,这些差别是公信私信相区别的主要特征,也是它们分类的重要依据。
出处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3年第5期65-73,共9页
Journal of Capital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