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政府部门数据开放共享是落实国家战略和适应数字经济监管转型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政府部门数据开放共享存在主体协同不够、客体保障不足、治理规范缺失等问题,导致服务市场主体和民营经济的监管职能受到掣肘。协同治理基于自身的联动性、整体性和有序性,能够精准匹配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政府部门数据在治理主体、治理客体、治理规范层面的需求,有效消除政府数据碎片化和公共治理有效性问题,可以成为推动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政府部门数据开放共享的治理范式。通过制定全国统一的政府数据开放共享规则,构建利益调处机制,加强顶层制度设计,能够充分催化政府数据的协同效应,有力推动我国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政府部门数据的开放共享。
出处
《中国市场监管研究》
2023年第10期77-80,共4页
Research on China Market Regulation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数字经济包容审慎监管的行政法治研究”(22BFX031)
中央财经大学2023年第3期研究生“科教融合研究生学术新星孵化计划”项目“我国公共数据开放的立法路径研究”(项目编号:20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