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朝灾赈方式名目繁多,贯穿整个赈灾过程,不同的赈名面向不同的赈济对象,规定了不同时期的赈灾期限和标准,体现了清代荒政既系统严密又灵活多变的实施特点,这有利于加强对灾赈钱粮的合理分布和管控,也有利于将赈灾和农业生产恢复紧密关联起来。不过,由于灾赈方式名目繁多而不易把握,增加了赈灾的繁难程度,对地方官员的办赈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晚清以降,在官赈能力衰落、筹赈艰难的情势下,地方官不得已改赈为抚,对传统灾赈方式进行了变通。
基金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近代救灾法律文献整理与研究”(18JZD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