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已经2023年7月24日第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0月30日起施行。部长倪虹2023年8月2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作如下修改.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23年第29期30-37,共8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