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只有综合考量技术、文化等因素,才能提炼出著作权诞生之道。在技术层面,判断技术作用的关键是看知识媒介“中等匮乏”条件是否形成。在纸的使用普及后,这一条件就已达成,而不是在印刷术发明之后。西方学者特别强调印刷术对于著作权诞生的前提性价值,是因为造纸术在欧洲的传播依附于印刷术的普及;知识媒介“中等匮乏”条件在欧洲的促成,根源于印刷术,而非造纸术。在文化层面,欧洲启蒙运动中涌现的知识理论以及个人主义的认识论变革,对于西方著作权制度的诞生具有先决意义。就中国而言,随着纸的普及以及人性作者观的建构,孕育著作权的技术和文化条件在魏晋南北朝首次实现了历史性的交汇融合,可以据此推定中国著作权起源于魏晋南北朝。这一结论也可以从魏晋南北朝社会结构的变化中得到支持,作者与著作的关系已经发生了质变并且获得了社会体制的接纳和认可,足证著作权在魏晋南北朝的诞生拥有坚实的正当性基础。
出处
《中国版权》
2023年第5期30-37,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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