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代中期,锡伯族人自东北盛京(今辽宁沈阳)及其周边十五城抽调官兵迁往伊犁戍边,并于乾隆三十一年(即公元1766年)在伊犁河南岸建立锡伯营,成为当时“伊犁四营”之一。清代伊犁锡伯营的基层社会治理,是在军府制之下以牛录为基础,基层官员与家族内部管理相结合的一种治理方式,实现了自我管理和地方官员治理相结合的良好效果。本文主要通过介绍清代伊犁地区锡伯营设立的背景和发展变迁情况以及基层社会治理制度概况、生产管理和法治概况等方面,来探析清代锡伯营建制及其基层社会治理的成效。
出处
《黑龙江史志》
2022年第12期72-77,共6页
Historical Records of Heilongji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