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技术革命使人工智能成为未来影响国家竞争力和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一项至关重要的战略技术。在新闻领域,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于新闻的撰写已经成为发展趋势。文章集中阐述现有关于人工智能新闻的独创性以及新闻机器人的主体性在实务界和学界的焦点问题,认为人工智能新闻的著作权保护既要维护民法典及著作权法的稳定性,又要回应科技发展带来的侵权风险和法律问题,并分别从司法实践和立法规制现状两个维度对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人工智能新闻的权利归属和责任承担进行探讨,根据人工智能特性合理适用和解释现有法律,提出人工智能新闻著作权保护的完善路径:明确人工智能新闻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判断人工智能新闻独创性标准的特殊化处理;发挥区块链技术对完善著作权登记制度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