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主体功能区是我国构建国土空间治理格局的长期性制度安排,已成为中国特色国家空间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地域面积广阔、地区差异大,尤其是不同主体功能区承担的功能差异明显,实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下简称“双碳”目标)对不同类型主体功能区的影响必然具有显著不同。提前研判实施“双碳”目标对主体功能区格局的影响差异,统筹谋划对策举措,对于更好落实“双碳”目标和有效发挥主体功能区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出处
《中国经贸导刊》
2023年第11期57-59,共3页
China Economic & Trade Hera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