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过渡期损益的政策及财务处理相关规定(一)财政部对过渡期损益的政策规定《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中提到资产评估结果是国有资本持有单位出资折股的依据,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自评估基准日到公司制企业设立登记日的有效期内,原企业实现利润而增加的净资产,应当上缴国有资本持有单位,或经国有资本持有单位同意,作为公司制企业国家独享资本公积管理,留待以后年度扩股时转增国有股份;对原企业经营亏损而减少的净资产.
出处
《国有资产管理》
2023年第11期52-57,共6页
State Assets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