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什么不应将避税视为设立家族信托的主要目的?根据我国《信托法》第六条的规定,设立信托必须有合法的信托目的。同时,《信托法》第十一条也规定,如果信托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那么该信托将被视为无效。此外,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也有相关规定,如果个人通过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补收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出处
《家族企业》
2023年第11期52-53,共2页
China Family Business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