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浅析“书为心画”之“心” 被引量:1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针对当今书坛将书法本体中“书为心画”之“心”界定不清,笔者予以界定、厘清,以几个特定的审美范畴予以说明,概括了书法艺术审美的非普世性及其特殊性,提出书法不同于其他诸如文学、美术、音乐等艺术门类,它不具有艺术审美的普世性与普遍性,它表达出来的“形象”“意象”,抑或称之为“心象”,很难用其他艺术形式表达出的善恶、美丑乃至喜怒哀乐来诠释,只能用受过中国传统文化熏陶的人才能理解的笔法、结构、章法、墨法等具有强烈民族性的因素表达出来的非普世意象来诠释。因此,汉字书法艺术之“象”,并非普世艺术之“形象”,而是一种“抽象”,或者说中国特有之“象”。
作者 王芝清
机构地区 内蒙古开放大学
出处 《内蒙古电大学刊》 2023年第4期57-60,共4页 Journal of Inner Mongolia Radio & TV University
基金 内蒙古开放大学“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室”成果。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

引证文献1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