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驻村第一书记制度最早起源于2001年的安徽省,随后浙江、江苏、河南、广西等地方跟进探索,2015年升格为全国性的制度。选派驻村第一书记,推动了农村发展和精准脱贫,加强了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密切了党群关系,提升了乡村治理水平,也培养锻炼了大量优秀年轻干部。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制度经历了地方性探索创新(2001年至2014年)、精准扶贫(2015年至2020年)、乡村振兴(2021年至今)三个阶段。驻村第一书记制度发展的经验主要有: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精准选派,以激发乡村内生力量为主,注重调动驻村第一书记积极性。
出处
《观察与思考》
2023年第10期94-102,共9页
Observation and Pondera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第一书记引领村级党组织组织力提升路径研究”(21BDJ109)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