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近年来,浙江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殷切嘱托,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中扛起“枫桥经验”发源地的检察担当,各项检察实践彰显新时代守正创新的鲜明气象。为了解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浙江检察生动实践,本社记者赴浙江省杭州、绍兴、宁波、诸暨、浦江等地,深入了解浙江检察机关如何准确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使命要求,在理论、机制、实践层面不断创新,有力助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全国检察机关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新时代“枫桥经验”浙江智慧和方案。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23年第41期22-26,共5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