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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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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一条为了加强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自身建设,使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结合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实践经验,制定本守则。第二条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应当遵守本守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包括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委员。
出处 《北京人大》 2023年第10期30-32,共3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BEI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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