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等法律的角度探究当前AI换脸技术提供平台存在的法律风险,区别于传统的权利保护视角,从规制AI换脸服务技术提供平台角度探讨新的解决路径,从AI换脸技术侵权的相关案件进行实证分析,提出针对AI技术提供方三条解决路径,并倡导加强网民的肖像权保护意识,着重法制教育。对于网络服务平台,建议使用上传视频服务的用户信息进行审核,要把握AI合成视频作者的身份,以便在后期产生法律风险时确定责任人。平台还要通过技术方法审核视频内容,识别其中的风险要素。同时,平台在接到人工合成视频存在法律风险的通知时,需根据民法典规定的网络服务提供者者义务,建立一套完善的应对机制。
出处
《科技视界》
2023年第15期83-86,共4页
Science & Technology Vision
基金
西南民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X202310656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