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土地承包权退出立法不完善,而具体试点模式存在较多差异与问题:土地承包权退出内涵不明、退出补偿方式、标准与资金来源不同。土地承包权退出本质应是承包农户永久放弃承包资格与该资格所衍生之土地利益以换取相应的社会保障利益。土地承包权退出补偿以社会保障为主,经济补偿次之;而补偿资金来源于集体资金、财政资金、流转收益与金融支持。
出处
《农业经济》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1期105-107,共3页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农地‘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研究”(18AFX020)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资助项目“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研究:法理分析与制度完善”(2022CXZZ008)。